作法自毙成语故事
作法自毙成语故事1出处:
《商君列传》。
意思:
比喻出于自己的主张而害了自己。也作“为法自毙”。
秦孝公的相国是商鞅,他担任秦相的十年中两次变法,改革一些旧制度,创立许多新规章,如废除井田制,鼓励开垦,扩大耕地面积,发展农业生产;实行保甲法,订立赏罚条例,加强治安保卫等。
秦国在当时各国中,原来比较弱,此后便开始富强,社会秩序安定,国家威望提高。但一般贵族大臣,由于损害了自身的利益,非常不满。秦孝公死后,太子即位,为秦惠王。秦惠王本来也是商鞅的反对派,有人趁机攻击商鞅,说他谋反,秦惠王下令逮捕,商鞅不得已潜逃。天黑了,他只得找客店暂住。不料客店都不肯留他歇宿,因商君法令,留宿了身份不明的旅客将被一并治罪。他们不知道这个身份不明的旅客正是商君。商鞅长叹一声说:“为法之敝,一至此哉!”(敝,和弊害的“弊”字意思相同。)
作法自毙成语故事2出处:《·商君列传》。
意思:比喻出于自己的主张而害了自己。也作“为法自毙”。
秦孝公的相国是商鞅,他担任秦相的十年中两次变法,改革一些旧制度,创立许多新规章,如废除井田制,鼓励开垦,扩大耕地面积,发展农业生产;实行保甲法,订立赏罚条例,加强治安保卫等。
秦国在当时各国中,原来比较弱,此后便开始富强,社会秩序安定,国家威望提高。但一般贵族大臣,由 ……此处隐藏1193个字……
【词目】作法自毙
【用法】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
【出处】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商君亡至关下,欲舍客舍,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,曰:‘商君之法,舍人无验者,坐之。’商君喟然叹曰:‘嗟乎!为法之敝一至此哉!’”
【近义词】作茧自缚、自食其果、自作自受
【解释】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。泛指自做自受。
【成语故事】
秦孝公为了使秦国国富民强,同意商鞅的'建议,对各项制度进行改革。商鞅制定了新的法律,为了使新法深入人心,他决定树立朝廷的威信。新法颁布的第一天,商鞅就让人在都城南门外的空地上,竖起了一根三丈长的直木,并且四处张贴告示说:“移动直木至北门者,赏十金,绝不食言。”
百姓们根本不相信国家的告示,所以围观的人挺多,就是没人去移动直木。他们认为,只不过将直木移动一下,怎么能捞到这么大的好处呢?可能是君王没事干了,拿百姓寻开心吧!商鞅见无人移动直木,就不断提高赏金,直至五十金。
终于,有人将直木移至北门,结果真的得到了五十金的赏赐。众百姓见朝廷说话算数,从此信任朝廷,觉得朝廷言出必行。
不久,太子触犯了新法,商鞅大怒,让太子的老师替太子受刑,割掉了他的鼻子。众百姓见太子犯法都要受惩罚,对法律越来越敬畏了。由于秦国老百姓遵纪守法,辛勤劳作,秦国很快就富强了。
太子继承王位后,为了报辱师之仇,给商鞅安了一个谋反的罪名。商鞅见势不妙,就逃跑了。他在逃跑途中想住店,可是由于他不能拿出身份证明,因此无法入住。新法是商鞅自己制定的,却想不到把自己给害了。他不由得自怨自艾。
秦王很快把商鞅抓住。按照新法,谋反者必须处死。可怜商鞅,惨死于五马分尸的酷刑之下!